各有关学院、各硕士学位点:
为加快硕士生导师队伍建设,不断充实硕士生导师力量,以满足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硕士生导师增列工作。凡符合我校硕士生导师基本条件(具体参考《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新条例将在9月份公布)的教师均可申报。申请人需填写《温州大学硕士生导师申请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并于9月4日前,将填写好的《申请表》(文字和电子版)以及本人的学历、学位、资历证明复印件、科研成果复印件等佐证材料一式两份分别交到所在学院和校研究生处。特此通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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