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温州大学寝室导师制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温大行政〔2019〕179号(附件1)有关规定,对2020-2021学年寝室导师名单(附件2)予以公布,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寝室导师制的实施对象为本专科大一学生(其它年级的学生寝室不做硬性要求);
二、寝室导师的工作方式,提倡“进寝室交流”的方式,也可以利用微信群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所联系的寝室学生进行指导,每学年指导次数不少于2次;
三、寝室导师的安排和考核由学院落实。学院具体负责工作考核,每学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由学院予以公示,并接受师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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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材学院学工办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