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温州大学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管理办法(试行)》(行政〔2007〕246号)文件规定,校本部08级、09级、10级本科学生学科竞赛课外教育项目学生申请工作已开始。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08级、09级、10级本科学生。
2、获奖时间:2008年9月1日-2011年4月30日。
3、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由学校举办的各级各类竞赛获奖授予学分已由教务处统一统计汇总(见附件1),请各学院进行信息核对并补充学生信息,信息无误后由教务处直接授予学分录入系统,无需另外申请。
4、2010年度以前学校举办的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及符合授予课外项目学分条件的其他学科竞赛获奖学分申请,由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学生于5月18日前填写《温州大学学科竞赛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申请认定表》(附上必要的证明材料,由教务处组织参加的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学分不用附证明材料),由辅导员或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交所在学院,由学院汇总后,于5月20日前统一向教务处申报。
5、此次申报后,2011年5月1日前的竞赛获奖将不再补报。 联系人:朱老师,南校区行政楼403a,865980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