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2007、2008、2009、2010级本科(含专升本)同学: 根据《温州大学学生收费暂行办法》规定,学校按照学生的选课情况收取学分修读费,学生在每学期第八周前核对、确认本学期修读的课程学分,学校依此收取学分学费。为确保选课数据正确无误,请学生认真核对自己的选课情况。 (一)07级毕业班同学核对选课学分须知: 核对时间:2011年4月4日 12:00到4月12日 12:00。 核对方法:学生登入教务系统 –>信息查询->学生选课费查询,查询8个学期选课情况和总学分。没有异议的,在选课学分确认表无问题栏签字确认;如有异议的,在确认表问题栏签字确认,同时在附件里下载打印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选课学分核对申请表.doc(一份),按表格要求填写,于2011年4月13日12:00前上交本学院教学科办公室。 (二)08、09、10级同学核对选课学分须知: 核对时间:2011年4月4日 12:00到4月12日 12:00。 核对方法:学生登入教务系统 –>信息查询->学生选课费查询,查询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选课情况和总学分。没有异议的,在选课学分确认表无问题栏签字确认;如有异议的,在确认表问题栏签字确认,同时在附件里下载打印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选课学分核对申请表.doc(一份),按表格要求填写,于2011年4月13日12:00前上交本学院教学科办公室。 上述没有按规定时间内填写申请表,无故不签字确认的学生,将视为学生默认系统里的选课学分正确无误,学校按照系统里的总学分收取学分学费。 (三)学院工作: 对有异议的学生,各学院把汇总好的学生选课学分申请表于规定时间内统一办理专业课课程的退选手续。 专业课退选时间:2011年4月13日14:00 到4月15日12:00。 学院完成专业课课程的退选手续后,于2011年4月15日16:00之前将选课学分核对确认表和学分核对申请表各一份,并加盖本学院公章,上交教务处教务科411室。 公共课退选由教务处办理。 选课记录直接关系到每个学生的学费、成绩录入和毕业,请学院认真做好选课学分核对工作。 注:1、学前专科学生不在此次选课学分核对范围内; 2、欠费学生不予办理注册手续,本学期所有课程成绩将做零分处理,暂停选课资格,其考试成绩不予入档,并按未获得学分予以相应的学籍处理,且不得参与各类评奖、评优、评先等。 联系人:教务科 陈老师 电话: 8091 教务处、计财处、学生处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