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根据《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浙人专〔2007〕8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择优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钱江人才计划”主要择优资助近期回国来浙江工作和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及团队。主要资助对象为:
(一)来浙江从事科技创业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二)应聘来浙江从事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工作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三)来浙江讲学或进行咨询服务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四)其他特殊急需引进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二、申请条件
c、d类项目申请资助者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通过政府人事部门的留学人员资格认定;
(二)新近回国来浙江工作或创业一般不超过3年(2010年1月1日以后来浙);
(三)具有本省户籍或政府人事部门核发的留学人员工作证(应邀来本省讲学或进行咨询服务的留学人员除外);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申请项目的执行年限必须在申请者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有效期内。
具体条件详见《管理办法》。2013年d类项目资助的重点领域为:节能减排、信息科学与技术、生命科学、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申请者满足基本申请条件,其项目符合上述重点领域的,可申报d类项目。持有重要发明专利、专有技术来浙江自主创业,或我省急需的具有特殊专长的留学人员,可不受学历、经历等条件限制。“钱江人才计划”各类资助项目不得兼报,每人限报1项。
三 c、d类申报材料:
1、《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社会科学、特殊急需类项目申请登记表》(纸质和电子版,见附件1)一式3份
2、项目可行性报告、经费概算(编写提纲见附件3)1份纸质和电子版
3、相关附件证明材料1份(附件清单见附件4)纸质和电子版
4、《2013年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1份(电子版)。请各有关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于3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email:
联系人:孙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86598072
人事处
2013-2-25